汗
我流了些汗。
不知道应该做什么事情,恰巧又被闲暇统治的时候,就去打了会球。
生生挤出些汗水。
额头上沾着一颗较大的汗珠,好像一颗水晶刻的眼泪。
哦,不,这感觉带点苦涩,不信,你尝一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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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是水晶吧。
谁有幸做了我女朋友,我就用纤细的铂金链子,把它串起来,然后,轻轻地戴在她美丽的颈上。
盯着镜子看了半晌,我发现我的脸上,运动后形成了红润而又富有光泽的皮肤。
哼,小鲜肉也得靠边站,我是老帅哥一枚哎,有些人,真不知说什么好呀。
肌肉是容易懒惰的。
如果它总是不动弹,就会像毛巾一样,渐次贪婪的吮吸着人世间的污渍。
污渍是“脂肪细胞”
,会短时间的聚集起来,比把一个人变得肥胖更糟糕的事情是,把一个人变得安逸起来。
现在,我把自己当成毛巾,扔在园区球场这个照着忽然明朗忽然暗涩太阳的盆里,泡在篮球形成的水里,在一阵阵咕噜噜的冒泡声以后,把水分从毛巾里拧出来,那些污渍也就随之而出,变成汗液,把我的T恤沾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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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清洗过毛巾和T恤,拧干后,挂在通高处。
阳光探头探脑的照着它,微风蹑手蹑脚的绕着它,它散发着一阵阵清香,引得几只不报名的雀儿忙不迭的跟上,去了远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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