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狼毫先生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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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有山邑县,临山野而居。

县外有一泊来村,位于县山之间,有涧名泊来,因而得名。

村中有一先生,专以养狗为乐。

其家中养有十二条恶犬,见人则吠,常带恶犬入山猎狼,以狼毫为笔,去往县中换钱,故而人称狼毫先生。

因其犬夜间多吠,引得村内百姓多有怨言,故而皆向县令告发。

县令得其银两,故而判狼毫先生入得囹圄,将其十二条恶犬尽数以毒肉致死。

至冬之时,山中野狼无食而尽数下得山来。

村中百姓一百二十七人,不论男女老少尽数为狼所屠。

县令闻之大骇,将狼毫先生放出囚牢,调各方恶犬令其驯养以斗野狼。

狼毫先生先后半年间,猎杀野狼,致使山中野狼死走逃亡,再难为患。

山中大狼皆为狼毫先生所杀,只剩得七只小狼。

小狼自知非是狼毫先生之敌,故得一计。

遂遣一小狼潜入县令家中,其声呜咽,声泪俱下求助县令。

县令怜其幼小,不忍杀害,遂与小狼相议,若小狼应了再不食人,便下令狼毫先生不得进山猎狼。

小狼欣然应之,回返山中。

次日县令将此告令狼毫先生,县中人听闻皆赞县令古人之仁,拍手称庆。

狼毫先生得闻此事,气急攻心,遂病在床上。

其恶犬无人照料,常偷人饭食为食。

百姓苦不堪言,皆告县令惩治恶犬之事。

县令遂遣衙门之人尽数屠狗,将狼毫先生所养恶犬一网打尽。

百姓夹道欢迎,皆赞县令明镜高悬,青天再世。

三月后狼毫先生一命呜呼,撒手人寰。

小狼听闻此事,窜入县中,将县令一家咬死,整县之人或弃家而逃,或丧命狼口,自此再无山邑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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